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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之前接受諮詢的個案到工作室來,眉宇間深鎖著。
終究得捨得啊!
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,她決定跟前男友復合。告訴我她的決定是因為想給自己再一次的機會。問我這決定是否正確,我微微的笑著,眼睛看著她,不發一語。
作決定的是她本人,因為選擇權在她手裡,一切都在她的自由意識下作出的選擇,我只能尊重,就如當初諮詢面談時,我提供陪伴及傾聽,帶她往自己內心探索,但這條路,還是她自己要走過。
終究得捨的啊!
只是,要覺察捨得的是甚麼,才會真正的成長!
終究還是得捨得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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